概率论+番外(11)
他不回答我,只睁着一双棕色深邃眼睛定定看着我,摇头:“Lee,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这么一次的。”
可我不是一次,是他妈的一次、一次、又一次!
我扯起嘴角,给了他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我,李莫延,三十八岁前风流倜傥,无往不利,只上人从不给人上,三十八岁后一败涂地,兵败如山倒,被人压着翻不了身,只因为遇上了那个叫柯洛的小子。现在,这个煞星终于要退出我的人生,我应该做些什么才是!
于是我跳到车顶,举着XO酒瓶,高声大叫:“谢天、谢地、谢他妈的柯少爷!”一干而尽。
再后来发生了什么,就记不太清了。我想我是终于把心里最重的那块石头放下了,所以情绪才会松懈,才会喝醉。我依稀记得自己拉着拉尔夫说了很多很多很多,关于我和柯洛,关于柯洛和我,那些丢脸的、痛过的、开心过的事情,我一件一件地说给他听,我自己都很惊讶,原来我能说那么久、那么久,原来我的回忆有那么重、那么重,久到天光都还没说完,重到随便一句话,都能掷出个深潭。
等到最后失去意识的时候,我只感觉到浓密的疲惫与彻头彻尾的放松,我记不清自己倒在了哪里,只在依稀中仿佛听到有人说:“我所知道的大概比你能想象得到的还要多得多……”
第十三章
昏昏沉沉中好像被人抱起,搬动到柔软地方,有人替我覆上温暖遮盖,然后坐到一旁看着。我正睡眼迷蒙,怎么努力想要清醒也还是混噩,视野内一圈朦胧微光,笼着光晕中一团面目模糊,遥遥看去很温柔。
我呵呵傻笑着去捞那个人的手,温暖结实而有些粗糙的手掌,被我抓来紧贴在胸口,有种牢靠的安全感,我心满意足,口齿不清,连连叫:“柯洛柯洛……”
怀中的手似乎颤动了一下,良久,听到一声几不可闻叹息,眼前一暗,光晕也没了。
醒过来的时候头痛得像朽木挨锯,木屑乱飞,我呻吟了一声,踢开被子。怪不得人人都说借酒浇愁不可取,光为了醒过来的这份痛苦,我就打定主意以后再怎么惨也绝对不可乱喝!
捂着脑袋坐起来,等视野清明了以后,便察觉出不对——这种贴着复古花纹壁纸的四墙和挂着折枝镏金水晶吊灯的天顶并不属于我家的任何一个部分,这里是……哪里?
我茫然望向四周,天鹅绒地毯,复古家私,竖排窗,窗旁的高脚椅上还搁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原文小说,是《傲慢与偏见》。整间卧室都收拾得整洁而干净,窗台上的花瓶里甚至插着一枝含苞待放的金盏菊,雅致的矜持。
我实在不记得自己有这样老式绅士风格的朋友,翻身下床打算一探究竟,结果好死不死看到床头柜上一张两人合影,登时一张嘴张得狮口一样大——原来是拉尔夫和琳达的家!
赤了脚踩着厚实的绒地毯出去,一路上都没见到人。这所房子处处都保持着整洁又雅致的感觉,整洁得连我这样惯了社交礼仪的人在此行走都不由得蹑手蹑脚,拘谨起来,生怕一不小心便会失仪,辱了这屋子的傲气。
房内四处摆了些照片,有单独的,也有两人合影的。拉尔夫的琳达我从未见过,此时相片里看到就颇有些新鲜感。她是个不算美丽的姑娘,气质却是拔群的好,一看便知是大家闺秀,名门之后,我心内感叹,想不到拉尔夫这小子平日粗野狂放,却能钓到如斯佳人,不过也是,人猿泰山都有人要,何况印第安纳琼斯,重要的是,他有一颗爱你的赤子之心。譬如柯洛那样,要相貌有相貌,要头脑有头脑,要家世有家世,可他不爱你,又有什么意思?
我轻轻皱一皱眉,说了酒醒便忘,怎么又往那里想,犯规一次。
穿过一条走廊,前方有一扇微开的门内漏出几线光来,隐隐听得熟悉的声音。我走到门口,正看到门缝里的人影。
果然是拉尔夫没错。
他已经换了一身行头,此刻穿一件米色套头毛衣,一条亚麻长裤,赤着脚,一手拎了个老式黑色摇盘电话机,一手拿着纸笔,斜靠在窗台上跟人电话。
“是,在我这边……当然不会!放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一定如期办到,对,我既然接了这宗CASE就不会半途而废……你说什么?……嗯……嗯……嗯……我可以理解,但这件事是你想多了。我不管你听到什么……好了,不要这么生气,你看,我只是改了一点点合约内容而已,这对你并不难,对吗?你看我也不容易,跑了那么远的路到这里,那边还有一大堆人等着我呢……OK,我可以接受……行,那么我一会发MAIL给你,好,再见。”
他挂了电话,似乎考虑着什么,银丝边眼镜后的眼神闪烁,莫名让我有种深不可测的感觉。这个人,似乎总在不断呈现出新的不为我知的面貌!
他想了一会,抬起头,“呀”了一声:“你醒了?怎么不进来?”
我登时有些尴尬,昨天为着发泄说了那么多自己的私隐,此刻对着他还真是有点挂不住老脸。拉尔夫肯定也看出来了,便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肚子饿不饿?我做了通心粉,对了,在那之前先把这个喝了。”他说着,把一杯气味刺鼻,颜色乌黑的东西推到我的面前。
“这玩意醒酒很有效,是我从秘鲁马丘-比丘的土著部落得来的秘方……”
我牢记上次洪都拉斯的惨烈教训,赶紧打断他:“我想要……嗯,梳洗一下,你看你能不能借我毛巾、牙刷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