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和我的逆转系统+番外(82)
作者:一只馍
但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官,哪怕是布鲁斯·韦恩作为律师助手出庭都不能影响他工作。
“本院在此宣布,现在开始审理约翰·麦金尼斯一案!”
艾玛丽丝道:“辩方已准备完毕。”
检察官面无表情,沉默不语。
法官咳嗽两声提醒:“……德莱塞检察官?”
检察官指向艾玛丽丝身侧的迪克:“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需要法官回答,迪克友善地微笑:“我是阿德金斯律师的律师助手,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检察官对他的阳光笑容完全免疫,漠然道,“这里不是摄影棚,不是你拍摄写真集的地方。”
迪克理了理自己胸前酒红色玫瑰暗纹领带:“我的着装有什么不妥吗?”
艾玛丽丝暗暗看向旁听区数量可怕的摄像头,又看向旁边花枝招展的迪克。
显然,这里和摄影棚没多大区别。
法官尴尬地摸了摸自己锃亮的脑袋,打圆场:“不要在意这些细节问题,莫兰检察官,请进行开场陈述。”
检察官冷道:“我们拥有的证据和证人都很关键,老实说,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执着于本案的审理,法庭外应该有更好的走秀舞台。”
迪克不解地看向艾玛丽丝:“他是在针对我吗?”
他的西装外套没有扣上,图案里布是一副色彩浓艳的油画。每个人的目光都会落上他不经意露出里布的衣摆,再转到他如雕塑般精致俊美的脸上。
艾玛丽丝面不改色:“他夸你漂亮。”
检察官忽然提高声音:“现在传唤负责本案的马库斯·德拉弗警探。”
与艾玛丽丝有过一面之缘的警探站上证人席。同样,他朝迪克多看了一眼,才开始讲解事件经过。
迪克的衣着打扮是一个有效的策略,让大家的心都从案件上飘忽了一瞬。
“本案没有目击证人,死者
的死亡时间为11月29日的凌晨两点左右。”
“据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珍妮弗·麦金尼斯描述,她发现尸体时,尸体坐在沙发上,头部上仰,额头有弹孔。嫌疑人约翰·麦金尼斯倒在书架前,手里握着一把鲁/格22手/枪。”
马库斯道:“死者身中一枪。子弹击穿他的额头,撕裂了他的大脑,留在死者身后的沙发靠背里。我们做了弹道对比鉴定,确认凶器就是约翰手中的鲁/格22手/枪。”
“案件还有需要说明的地方吗?”检察官对艾玛丽丝道,“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打算进行询问?”
“当然,”艾玛丽丝道,“凶器上检测出指纹了吗?”
马库斯点头:“凶器上有两个人的指纹,其一是嫌疑人约翰,其二是约翰的夫人珍妮弗。后者的指纹仅存在于枪管上,是她移动凶器时留下的。”
“约翰手里有凶器不等于约翰是凶手,”艾玛丽丝按住桌子,“你们还有其他证据吗?”
检察官冷不丁发出一声冷笑:“不然你说说看,凶器为什么在他手里?”
艾玛丽丝可疑地停顿片刻,她自己都不太相信这一说辞:“……也许是他不小心捡到的。”
检察官反问:“看到案发现场有把枪掉在地上,你会去捡吗?”
艾玛丽丝的沉默如此可怜。
检察官道:“况且,我们手中的证据不止这些,警方在嫌疑人右手的袖口上检测出了硝烟反应。”
他摊手:“如何,子弹、凶器、指纹和硝烟反应,还不足以证明他的罪行吗?”
艾玛丽丝做了一个深呼吸,她知道自己在狡辩,但除了狡辩,目前没有其他拖延时间的手段:“可是现场少了一个抱枕。”
检察官一时没反应过来:“抱枕?”
艾玛丽丝道:“珍妮弗没告诉你们吗,有一个抱枕从案发现场失踪了。”
“说不定那只是她的借口,她和嫌疑人有亲属关系。”检察官道,“一个抱枕的消失能证明什么?”
艾玛丽丝双手拍桌:“死者倒地,嫌疑人昏迷不醒。能带走抱枕的还有谁?只有身处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
检察官对她的话投来无言以对的复杂眼神,他弹了弹手上的资料:“既然如此,请你告诉我,第三
人为什么要带走一个沙发上的抱枕?”
万一是对方困了,想找地方睡一觉呢?
艾玛丽丝没说出口,说了她可能会被愤怒的检察官扔出法庭。
她清了清嗓子:“有没有可能,凶器是被换到市长手里的。市长确实开了枪,但是朝第三人开枪,子弹可能留在了抱枕里。”
“暂且不讨论你天马行空的想象,”检察官手里的资料被打得啪啪作响,“鲁/格22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十发,凶器的弹匣里剩下九发子弹,你的第二枚子弹毫无根据。”
“何况,”检察官道,“我们不是没有证人。”
你从哪里捡来的证人,天上掉下来的证人吗?
“案件审理到现在,我们还未揭晓死者的身份。”检察官说,“因为嫌疑人是哥谭市的市长,所有人都忘记去了解死者的生平。”
“对这个不幸丧命的倒霉蛋来说,未免过于残酷了。”
距离哥谭高级法院临时办公楼两个街区的瑞文街垃圾处理站,哈莉正艰难地在垃圾堆里跋涉。
哥谭警察局对她这位履历曾不清白的前罪犯非常防备,直到今天上午开庭才打开拘留所的大门放她离开。
赶去法院是来不及了,艾玛丽丝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安抚她,让她先回律所休息。
但哈莉穿着几天没换的衣服,马不停蹄地跑回了瑞文街,她想找找看有没有遗漏的证据,她能不能帮上忙。
瑞文街是有钱人的社区,这里的垃圾每天清晨会集中处理,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统一回收。垃圾车满载而归,把全社区的垃圾倾倒在垃圾处理站。
哈莉鼻子上蒙着一张面巾,它对气味的阻碍聊胜于无,反而让她脏兮兮的脸蛋显得滑稽可笑。
她站在高高的垃圾山上四处张望,一上午的搜寻无果,只有她的鼻子和衣服倒了大霉。
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三四天,留下的证物可能在处理站烧成了灰。
哈莉仍不死心。
她对街头生活很熟悉,哥谭有不少流浪汉会在有钱人社区的垃圾场里淘金,此处对他们而言是一处气味难闻的金矿。
她率先找去了垃圾场东南角的废弃厂房,厂房里铺着纸板当做地垫,几个邋遢脏乱的流浪汉倒在纸板上打盹。
哈莉叉腰喊:“有人醒着吗?”
最前面的流浪汉粗俗地骂了几句,睁开眼。他吓了一跳:“妈/的,是哈莉·奎茵?!”
哈莉波澜不惊:“对对对,是我。我想找你们帮帮忙。”
她把自己的需求简单说了一遍,向一群紧张地蜷缩在墙边上的流浪汉道:“你们这几天有没有捡到什么好东西?别试图蒙骗我,你们睡在这儿总不是图这个漏风的破房子。”
哥谭街头的生存环境不好,但肯定有比垃圾场住宿条件更好的地方。这群人睡在这儿,说明他们是霸占了“金矿”的“淘金者”。
众人瑟瑟发抖,最角落里的流浪汉小声道:“这几天我们捡来的东西都打包在那里了,有些东西我们可以卖掉换钱。”
“谢谢,你人真好!”哈莉不客气地拆开包裹,一点没嫌弃这堆垃圾,在其中麻利地翻捡。
一个灰蒙蒙的尖尖出现在旧玩具、坏电器和狗狗吊牌之间。哈莉的嘴角得意地扩大,她捏住那个角,将它拽出来。
一个灰蒙蒙的抱枕被她揪出来。它太脏了,原本的米色都变成深浅不一的黑灰。哈莉把它转过一个面,在它的背面发现一个小孔。
她用手指扣了扣,里面有一个硬邦邦的小东西。
没错,就是它了。
“感谢你们的配合,我会记住你们的!”
她冲流浪汉们笑,得到后者们的一阵瑟缩。哈莉不在意,她兴高采烈提着抱枕,像一只抓到鸟的猫兴奋地向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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