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和我的逆转系统+番外(130)

作者:一只馍


覆在眼中的晶片集控器自动调节为夜视模式。利爪古怪的装束在昏暗中清晰可见,巨大的目镜仿佛两个黑洞,他真是一只猛禽,在狩猎前估量着猎物的挣扎。

负责审问亨特的警探倒在门边,那就是血腥味的来源之一。亨特哆哆嗦嗦地蜷在墙角,死死抓着翻倒的椅子当做盾牌。

三人的对视只发生在电光火石间。艾玛丽丝抬枪射击,利爪掷出飞刀,亨特抬手挡脸。

子弹擦过浮夸的头罩,嵌进墙里。枪声让审讯室外的人俱是一惊,无数匆忙的脚步声重叠。

飞刀钉穿亨特的手腕,激出一声惨叫。他的惨叫在喉咙里爬到一半,卡住了。

一柄匕首割开他的喉咙,鲜血涌入,淹没求救的呼声。

同时寒光一闪,三柄飞刀直冲艾玛丽丝射来,三把刀老练地封死她的退路,让她躲无可躲。

她思维飞转,牺牲左肩和左臂,躲掉咽喉的致命伤——一只手从后向前箍住她,猛地往后一拉。

两柄飞刀落空,一柄飞刀扎在那只结实的手臂上。他的另一只手捞住艾玛丽丝手中的枪,食指覆上扳机。

枪声不断,三枪连开!

利爪的动作有瞬间的迟缓,片刻的拖延,警探已赶到门外。他像一根轻盈的羽毛,将身一扭,冲到艾玛丽丝面前。

杰森握着艾玛丽丝的手,枪口偏转,子弹精准地迎上飞来的刀片。金属碰撞,叮当一声,弹壳与飞刀相撞,双双落在地面。

这一瞬空隙,利爪已经闯过两人身侧的空隙,逃出隔间。

他迎上了狠辣稳准的一脚。

史蒂芬妮的隔间在二楼,正常下楼梯的速度赶不上到达现场。她踩着栏杆起跳,在墙壁与承重柱上借力,杀来一脚,正中利爪心窝



她与利爪仅仅缠斗了几招,对方决心要走,故意向她卖了个破绽。被史蒂芬妮击中一拳的同时后退闪身,混进赶来的警察中。

手机的光亮如同橡皮擦擦过涂满铅笔印的纸,在黑暗中抹出一道道白。

几个警察制住史蒂芬妮:“不许乱跑!”

史蒂芬妮乖顺地举起双手,大喊:“有人从审讯室跑了,我没拦住他!”

利爪撞开一两个赶来的警察,他身手矫健,但架不住警局里最不缺的就是警察,总有人能发现他的踪迹。

第一个赶来的警察脸色铁青,他拦住了准备上前的同僚,声音发寒:“封锁现场,死人了。”

隔间内,艾玛丽丝跪坐在亨特身旁,试图按住他脖子上的伤口。

鲍尔斯家族的族亲走到了生命尽头,他用力扯下藏在外套里的吊坠,却没力气把它塞进艾玛丽丝手里,只能浅浅藏进她的口袋。

他瞪大的眼睛渐渐涣散,他死了。

警探们举起手机和手电筒,举起枪,在隔间门口筑成一道铁壁铜墙:“把枪丢掉,手放到头顶,原地下蹲!”

杰森哂笑,他慢悠悠地甩掉枪,举起双手蹲下:“你们来得可真够慢的,警局里出警速度也需要准备?”

艾玛丽丝满身是血,小声道:“少说两句吧。”

证人在警局出事,当天轮值和丢枪的警探通通要受罚。艾玛丽丝三人更是由重案组的成员亲自负责审讯。

史蒂芬妮仅仅拖延了利爪的脚步一瞬,但那多出的几秒戳破了他神出鬼没的伪装,有其他警探与这位不速之客擦肩而过。

加上几位死者的伤口并非枪伤,很大程度上洗清了三人的嫌疑。最大的问题反而是艾玛丽丝顺走的那把枪。

因为那把枪,提姆保释他们的时候颇费一番口舌,交了一大笔保释金。杰森还要在警局的审讯室留一夜,和重案组的警探东拉西扯。

离开警局,艾玛丽丝从鞋底的暗格中摸出亨特临死前交给她的挂坠。

暗格里原本藏着刀片,被她扔在亨特身边,混在利爪的飞刀中。空出的位置塞进挂坠,躲避警方的搜身。

卡珊德拉和玛莎先回庄园,杰森在警局里。提姆和她们交代了隧道里的发现,他匆忙换上制服:“我通知了B,

他这会儿已经赶过去了。我和他一起再回隧道里看看。”

史蒂芬妮向艾玛丽丝看了一眼,艾玛丽丝与她对了眼神。

“我们去查亨特留下的线索,”史蒂芬妮说,“保持联络。”

亨特·鲍尔斯虽然姓鲍尔斯,但他不是鲍尔斯们中拥有地位的那批人。

史蒂芬妮黑进了他的档案,他的生活一览无余,酗酒、酒驾、泡吧、性//骚/扰。他是典型仗着家里有点小钱横行霸道的人渣。

但她们看穿了他的另一面,亨特失去的不仅仅是集团的股票与分红。他不配享受鲍尔斯家族真正的权力,不配参与家族的秘密。

他不是一只猫头鹰。

这位外表风光的公子哥除了自己的信托基金和一些公寓,名下的产业只有一间酒吧。他的衣食住行一应由家族供应,脱离鲍尔斯家族,他什么都没有。

酒吧以他的名字命名,亨特酒吧。根据提姆的情报,那间酒吧也是第一位被发现的死者生前去过的地方。

艾玛丽丝和史蒂芬妮赶到亨特酒吧时,酒吧没有营业。老板在警局惨死,员工不会有心情开门做生意。

两人熟练地开锁潜进酒吧,摸黑行动。

过量的香氛掩不住淡淡的酒味,一只鸟儿立在护栏上,羽毛在史蒂芬妮的手电筒光下显出翠绿。

史蒂芬妮吓了一跳,回神发现那只鸟在强光扫射下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戳了戳:“只是一座雕像。”

艾玛丽丝用手电筒在酒吧里环扫一圈:“他似乎很喜欢这种鸟。”

酒吧里处处是这种古怪鸟儿的装饰,摆件、浮雕、挂画,还有刚才吓到史蒂芬妮的护栏装饰。

它翠绿的羽毛遍布黄绿色的细小斑点,大而灰的喙可怖地弯着,粗壮有力的爪子擒着栏杆。比起鸟,它更像一只披着羽毛的恐龙。

最奇特的是它的头部,面如圆盘,形似一只猫——更准确说,形似一只猫头鹰。

鸮鹦鹉,外号猫头鹰鹦鹉,拥有一对短翅膀,却没有控制飞行肌肉的龙骨。它不会飞。

史蒂芬妮吹了一声轻浮的口哨:“可怜的倒霉蛋,看着自己的同族戴上猫头鹰面具当黑暗传说,羡慕坏了吧。”

艾玛丽丝拉出亨特的吊坠,项链的另一端是一片又短又粗的羽毛

,全无羽翼的灵动柔和。

艾玛丽丝比着鸮鹦鹉看了半天,终于确定,吊坠的形状是鸮鹦鹉的一只翅膀。

她叉腰叹气:“现在我们要花心思找找,究竟谁是缺了翅膀的那只鸟。

四周黑沉沉,几十上百只鸮鹦鹉躲藏在酒吧各处,沉默地审视她们两位不速之客。

夜色已深,蝙蝠们的工作才刚开始。红罗宾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淤泥,抵达隧道尽头。

路到这里就走不通了,一堵红砖墙封住了出路,把它和可用的隧道分割开。

黑影在墙边静立。

红罗宾快步走到他身畔:“有什么发现?

“它的使用痕迹有几十年,但这种红砖使用的新型复合材料是近五年研究出来的,有人改造了隧道的整体结构。

他的手在墙上按了按,到某处停住,从装备带中取出爆/炸凝胶涂在墙上。

两人后退两步,凝胶炸开,红砖墙塌陷出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通道。

开头的那句解释已经是蝙蝠侠对红罗宾的额外宽容。他一言不发,率先钻进通道。

红罗宾无奈地耸肩,紧跟他的脚步。

通道狭窄多弯,红罗宾走了几步,一头撞在蝙蝠的后背上。

他暗暗龇牙咧嘴,从蝙蝠肩后探头。

他看见了让蝙蝠都为之驻足的凄惨景象。

皑皑白骨堆积成山,骨头与骨头散落混杂,分不清谁是谁。新近的腐尸卧在地上,靠在墙边,倒在骨堆上。陈旧的布料织就哥谭近百年的时尚史。

他们是近五年、近十年、近二十年、近五十年——近百年间的哥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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