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马文才?!+番外(75)
作者:茶叶蛋
“小郎君吃点心?”平安跟着马小良也坐在马车里,端着碟子,送到了马小良的面前。
“吃!”马小良直接啃了一大口,然后,嗯,有点噎人!
“来来,喝点蜂蜜水。”平安见马小良的脸色变化,赶紧递上泡好的蜂蜜水到小家伙的嘴边。
马小良放下糕点,然后接过杯子,吨吨吨的就灌了好几口。
他忘记了,这古代的糕点,可跟他上辈子吃的完全不一样!
这时候的糕点比较扎实,容易吃的噎人,一般都是咬一小口,细细的品,慢慢的吃。
最好还要配上可口的茶水一起,这样不光有意境,还能消磨时间。
不过马家人都不是很耐烦,有这闲工夫,不如啃个肉包子。
马小良倒是喜欢绿豆糕,但……
绿豆是宋朝时候传入的,据说好像是阿三那来的?
就连茄子,都得从阿三那传过来。
行吧,等他多攒点功德,全部都给画出来。
让他好实现绿豆糕自由!
光想想都觉得开心!
第48章 肉麻
想要绿豆,画起来也是需要很久去练习的。
虽说绿豆比较小,消耗的绿豆怕是不会太多。
可他现在要画的东西比较多,一样消耗不多,可种类多了,也是一样的。
加上马小良如今一直不怎么长个,马小良想要画出一头奶牛来。
这样他就能充分的补充牛乳了,长高还是梦吗!
为了长高高,他也是拼了!
梦里天天玩命的练习,画动物可不像画植物那般的简单,那可是哺乳动物!
马小良都想画随意门了,心塞,牛牛好难画!
要是有随意门,是不是就表示他可以打开门,去到不同的地方?
功德笔:我看你在想屁吃!
当然了,幼崽也只是想想而已,真的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人生还得是依靠自己的努力。
不过他阿翁听说乖孙想要喝牛奶,便让人去抱了两头牛回来养。
别的不说,等养大了,专门出牛奶给乖孙。
马小良大为感动,还是他阿翁最好了!
他也没放弃练习,只是有水牛了,他好像也没有特别的努力。
实在不行,等过几年,他造出大船来,下西洋!
带回几头奶牛,也不是啥大问题。
这下马小良的目标更遥远了,一艘,可以乘风破浪的海船!
那功德不得嗖嗖的上涨?
有什么办法,为了一口吃的,他可以!
总比在家吃狗粮强吧?
马小良看前面的兄嫂,简直没眼看!
这两个人,当着他的面,也不知道收敛一些。
喂喂,他还是个纯洁的幼崽啊!
算了算了,为了他未来的侄儿侄女,他就忍忍吧。
以他阿耶和阿母的恩爱程度,一般来说,他应该是不会再有弟弟妹妹了。
毕竟他阿母生不出来,即便能生,这个年纪也太危险了。
这古代的医疗不咋地,马小良即便有功德笔,也不可能给他阿母变出一整套的医疗器械出来。
转头看他哥和他嫂子,要不让他们再等等?
让他找人培养出更加专业的医疗团队再生孩子?
哦,他真要说了的话,估计有可能被当成得了疯病。
唉……
思想太过先进也不太好,毕竟三岁一个代沟,他们这几千年,都不知道多少沟了。
马小良默默的,在自己的计划书上,又增加了一笔。
加强医疗迫在眉睫!
小镇的设施,又多了一处。
好在当初设计的时候,马小良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个医院。
谁还没玩过基建游戏呢,除了没办法发电这个不用去理会。
医院学校交通,都十分的重要。
“阿弟一个人在马车里,是不是不太好?”谢真雅到底是亲嫂子,有些担心的问道。
“你把平安置于何地?平安会照顾好那小子的。”马朗不在意的说道。
啧啧啧,听听这话。
稀罕的是时候就是小宝贝,现在有了新的宝贝了,就是那小子?
男人,无情的东西!
哪怕这货是他亲哥也一样!
不过他哥的老泰山,应该会挺高兴的。
没人能拒绝对自己亲闺女好的人,除非这压根不是人。
反正马小良光是想象,都觉得自己血压升高。
主要上辈子讯息发达,每天看到那些社会新闻,他就冒火。
总感觉这个世界,奇葩太多,正常人太少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早知道就带些东西过来,当踏青了。”马朗有些惋惜的说道。
他这哪里是惋惜不能踏青,那是惋惜不能找其他借口跟他新婚妻子卿卿我我。
“平安,搬东西。”马小良跳下马车,这点高度,对一般的五岁儿童,肯定是太高的。
但马小良是谁,他可是习武之人。
虽然爱偷懒,可不管怎么说也是学了有两年的时间。
“搬什么?”马朗好奇的问道。
“不是说踏青吗?”马小良无辜的反问。
“你还真带了啊?”马朗只觉得自家弟弟真的是太神奇了。
简直是心想事成!
想什么来什么,不愧是他弟!
“我还让平安带了一些肉。”因为天气还算不上热,用冰块放在底下,上面放着肉串,也不至于坏掉。
“不错,好久没吃烧烤了,正好给你嫂子做烧烤吃。”马朗后者脸皮说道。
夫妻二人如今正是新婚,刚好属于感情最好,蜜里调油的程度。
说实在话,马小良还是挺喜欢这个嫂子的。
嫂子人很不错,说话也是温温柔柔的,跟他哥刚好互补。
而且谢家也是书香门第,谢真雅自然不可能是目不识丁。
与在外求学多年的马朗很聊的来,可以说,婚后的生活,无论是马朗还是谢真雅都很满意。
婚姻最怕的是什么,自然是双方无言以对,话不投机。
其实这一点,从一开始就不太可能。
马小良可没有忘记,这二位是有书信来往的。
反正他哥是从未有过忐忑,估计也就新婚那天吓一跳。
主要还是这个时代的新婚妆,太吓人了。
对于献殷勤这个事,都不需要马小良或者平安。
马朗自己就做的挺开心的,别的不说,马朗至今只做过一次叫花鸡。
烧烤,那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但不妨碍他想要表现的心。
他本人虽说没烤过,架不住他瞧见过。
聪明人就是在这里了,学啥都快,不就是个小烧烤。
马小良则是让平安用小泥炉,给他烧上一壶热水,他要泡茶喝。
不是那种磨成粉末泡起来的茶,而是马小良在花开的最旺盛的时候,采集鲜花做成的花茶。
在家里,可是很受阿母她们欢迎的。
因为鲜花做成的花茶,一点都不会喝起来又苦涩的感觉。
而且在瓷白色的茶碗里缓缓的绽放,特别的漂亮。
只可惜花太少了,不然马小良都能做生意了。
每年重阳节的菊花茶,就能卖的不错。
每一种鲜花的习性都不一样,马小良找了阿焕的人,去到不同的地方,尝试种植鲜花。
其实马小良知道,云贵地区,种植鲜花是最好的。
只是离的实在太远了,这古代的交通,有够愁人的。
就像现在这样,他们不过才出来不远的地方,走了也有小半天了。
再过去就是他们划拉出来的地方,附近有村子还有田地。
也不算是荒山野岭,只是这地方,确实都是些荒地。
最后才被马卓规划出来,让儿子来办。
要不是会稽王的亲信来找他,马卓是不会下决心弄这个的。
光是那些被送来的银子,无他,会稽王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谁能面对那么多的银子还能老僧入定的,别人他不知道,反正马卓自己是做不到。
会稽郡要是有这批银子,便可以做不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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