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马文才?!+番外(191)
作者:茶叶蛋
然后让人挂起来,放到海里去养殖。
挑选温度合适的海域,加上有充足的食物,海带长势喜人。
基本上养了几年的时间,不是说这些海带不丰收,主要是为了养出更多来。
这不得留种吗?
事实上,会稽郡开始推广玉米红薯土豆以后,大家挨饿的情况就有所缓解。
加上马小良还给渔村工钱,大家的温饱都得到了缓解。
这会稽郡的人口,也在逐年递增。
孩子养到五六岁了,就可以送去桃源县。
不是桃源县的百姓没关系,只要是马小良罩着的渔村,就可以上学。
只不过渔村的孩子上学,跟本地孩子不太一样,渔村的孩子得住校。
差不多一个月才能回家住上几天,对于渔民来说,孩子们读书那就是未来的希望。
别说一个月不回家没事,就是一年不回都行。
他们倒是想,学校的老师可不答应。
孩子们不放假,他们作为老师的,也需要放假啊!
对此马小良是不会这么残忍的,事实上,每读书几天,就会有休息的日子。
劳逸结合,才是培养人才的办法。
在桃源县的孩子们,上课之余,也会参加劳动。
并非是那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干啥啥不行的学生。
“我阿母,可喜欢我送的礼物了。”司马兴男很是高兴,别说她送珍珠饰品了,就是她底下那些贵女们,也都纷纷送出了珍珠首饰。
只是没有司马兴男这般的豪爽,直接送了一整套。
作为马小良的合作伙伴,这点珍珠她还是很容易得到的。
她不光送给庾太后,自己也留下了一套,只是造型上更加的年轻一些。
“喜欢就太好了,我阿母就不稀罕珍珠首饰。”马小良一脸为难,桃源县作为原产地,这珍珠是真不怎么稀罕。
也就是外头的人追捧着,本地人,哦,其实本地人也买不起。
但作为马小良的母亲,能缺少了珍珠饰品?
这第一时间,马小良就给他阿母和阿婆,送上了珍珠。
至于为啥他阿嫂没有,这不是废话嘛,他阿兄还在呢。
越过阿兄送阿嫂礼物,是想作死吗?
他可没有这样的爱好,他家阿兄跟阿耶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他阿兄从一而终。
当初阿嫂怀孕,确实也想将身边的婢女,送到马朗的身边。
被马朗生生的拒绝了,他不希望,有人掺和进他们夫妻二人的生活当中。
又不是不会生孩子,即便不会生,对他来说也并非是什么大事。
他们家又不是只有一个孩子,对此马小良亚历山大。
好在他阿兄争气,给他生了三个侄儿。
事实上,马朗并非是想要多子多福,主要还是,他和媳妇想要个闺女。
偏偏生了三个,全是淘气的小子,简直了!
这什么运气!
就趁着年轻,还想博一博,要再生的是儿子,两人就准备放弃了。
毕竟过了年纪了,到时候就危险了。
即便马小良的大师兄现如今可以做剖腹产,但总归还是吓人的。
已经有三个孩子了,倒也不必强求。
最多当自己,与闺女无缘。
马小良只觉得兄嫂要求太高了,是三个孩子不够吵吗?
所幸马小良不在桃源县,不然这带孩子的事,不得落到他头上来?
不是他主动揽活,也不少他兄嫂不靠谱。
主要还是马小良,受到自家侄儿的喜爱。
头两个幼崽,就是如此,谁能保证老三不喜欢呢?
对此马朗也不敢肯定,前面两个幼崽,他都觉得自己是替弟弟生的。
谁家做侄儿的,这么喜欢自己小叔叔的。
走哪跟哪的那种,马朗都要气死了。
也就老三生下来还没见过他小叔呢,所以没啥感情,对自己这个阿耶态度不错,比较给面子。
至于前面两个逆子就不行了,天天吵着要去长安看小叔叔。
那是长安,路途遥远,他能放心两个幼崽过去?
好在家里也没人宠孩子非常过分的,压根没人搭理他们……个鬼哦!
马朗在知道,他家阿翁答应了幼崽,要带他们去长安,人都麻了。
不是,阿翁你这样就过分了。
马老太爷表示,可怜可怜他这个老头吧,他还能活个几年的。
他就想闭眼睛之前,看看他的乖孙怎么了?
马朗:合着他不是乖孙呗!
自家祖父都提出来了,马朗能怎么办,闲着也是闲着。
如今桃源县步入正轨,又有他父亲坐镇,好像也没他什么事,正好去长安瞧瞧。
这么一合计,马朗就想着带上媳妇孩子,一起出发。
原本是这么想的,被他媳妇告知了岳丈家里,然后就莫名的带上了两个小舅子。
小舅子都带了,总不好不带自家妹妹吧。
这队伍莫名其妙的就壮大了,这么多人,护送的人也不能少吧。
马卓:你怎么不把家都搬去呢?
第130章
对于儿子搬家的行为,马卓还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带头的人,不是别的,正是他亲爹!
马卓不能教训儿子,甚至还只能帮忙添砖加瓦。
以前他在太守府,家里人全在桃源,现在好了,小儿子跑去更远的地方了。
建造更大的城市,唯一辛苦的,就是老人家想孩子了。
马卓不想孩子吗?那是不可能的,怎么说都是亲生的崽。
但职责让他不能离开,马朗决定要护送阿翁前往,马卓只能看看还有漏啥东西没。
结果就发现,家里都快被搬空了!
真是太孝顺了……
马卓还看着,又给装了一些。
原本三大船的东西,硬生生的变成了五大船。
这几百人的护卫,仿佛都不够护送的了。
马朗也是为难,光牛车就二十几头呢,更别提马了。
也就是现在水泥路修的比较好,不然这路上,都没法子上路。
等马小良知道,他家阿翁阿婆都在半道上了。
知道家人要来以后,马小良都坐不住了,三天两头的,让人去打探消息。
同时还让人保证长安城附近的治安,基本上可以说,自从上次司马焕的扫荡。
原本长安城附近的山匪路霸,全部都消失了。
绝大部分被拎去挖矿,剩下一些还能改的,也都改过自新了。
可以说是整顿了山匪路霸行业,直接清零。
不过很多人,都是活不下去了,才选择上山落草为寇的。
现在给他们机会,重新选择。
谁乐意住在山上,跟个野人似的?
是觉得做个人不舒服呢?还是吃饱饭不好?
在山上的时候,还要东躲西藏,避免被官府通缉了。
而且以为落草为寇打劫很容易吗?
错!大错特错!
那些做生意的商人也不傻,这边总被打劫,只要不是必经之路,他们也可以选择绕道的。
当然了,那些能狠下心的,斩草除根的,倒是不担心被发现。
这次就是有人,花了银子,然后引得山匪们集合到一起,想去洗劫长安城外的那些个庄子。
主要是那里都富的流油,胆小点的,根本不敢参与。
现在好了吧,直接就被人一锅端了。
那可是大司马亲自领兵,没错,司马焕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就得了个大司马的头衔。
这也是司马衍封的,他觉得除了这个,没有官衔配得上他叔叔的!
马小良一直等到了六月底,才等来了马家的车队。
这长长的队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送嫁呢!
十里长街什么的,都不需要想像了!
“哇哦,你家的财力,不一般啊。”司马兴男站在城墙上,老远看到马家的旗帜在那飘扬。
一辆一辆的马车,后头还跟着牛车。
实在是太壮观了,别说路上的人惊呆了,就是守城的将士也都跟着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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