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之不平事(401)

作者:外乡人

还是株连的那种。

绯歌宅子里养狗,看家护院带孩子。惜春这么个事事学绯歌的妹纸,自也是在她的住处养了狗和一些野猫。

探春开始没想养,但狗狗下崽崽了,惜春便抱了两只送她三姐姐解闷。然后代儒家的小孙孙,探春的小侄子就是极喜欢,这一来二去的,探春和小侄子的家里也养了不少狗。

那些动了歪心思,想要夜来盗香,偷香窃玉的人一跳进府,还没等侍卫举剑就被探春家里养的狗给咬了。

咬了不说,还撕下了好几块肉。

探春听说了,只扬了扬眉,就让侍卫将那人和狗关在一起了。关了一夜,在那人奄奄一息之时才送到官衙。

理由是——盗狗贩子。

人送到官衙,探春就派人紧紧盯着官衙,等那人被家里人抬走,探春便也知道这是谁家的纨绔。

结合之前提亲被拒的情况,探春直接开始攻击人家的商铺和各种能坑死人一家的操作。

人家里有杂货铺的,一定会出现劣货。有酒楼的,必会出现吃了中毒的案子。

哦,为了保证事情进行的顺利和不牵连无辜,毒是客人自己下进去的。

如果家里有人在朝为官,或是家里有爵位的,那不久后与他家有嫌隙的人家或是他们的下属和言官就会收到不少他们家真真假假的证据。

这还不算什么,有人在探春出京的路上埋伏,想要劫持探春。探春虽然躲过去了,但也同样礼尚往来的还手了。

你不是想要劫持吗,你不是想要创业吗?

行哒,行哒,给你,都给你。

探春仗着自己侍卫身手了得,没少以那些人的名义将各家的小少爷老祖宗的劫持,然后再替他们勒索扬名……

总之就是外面爷们间的勾心斗角,探春懂一些,但她却另辟蹊径的用绯歌言传身教的办法和在内宅学到的内斗方法去做事。

人都说一个女人藏的东西,十个男人也未找得到。当一个女人走出内宅,开始在男人的世界闯天下时,那这个女人必然不可小窥。

谁小瞧了她,都得付出血淋淋的代价。

在这期间,柳湘莲这个‘家奴’也见识了不少不说,还亲自上阵了几回。然后虽然还是那个先被探春美色吸引的狂浪子,可到底也知道了他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什么性子手段的人。

怕怕哒。

不过更像是一盘蜀地的名菜,麻辣爽口,辣却让人留恋上瘾,欲罢不能。

女人想要在男人的世界里站稳脚跟,那就必须做到比男人还要狠辣果决不可。

探春做到了。

她狠狠的撕开了一道口子,然后扛着自己四十米大刀杀进了没有围墙却同样血腥残酷的另一片荒原,最后以咬住青山之势抢下一块栖息的地盘。

好在探春在种种事情后,将自己包裹成金钢不换之身时,也只在心尖留了一片柔软。

那里装着她此生最大的眷恋和亲情。

至于成亲,至于柳湘莲……呵呵,等什么时候改了他好美色,见她就结巴的毛病再说吧。

……

探春那里是商场得意,情场还没找到门的状态,而惜春那边却渐入佳境。

京城人大多瞧不起西北或是关外一些偏僻之地出来的人,觉得他们尚有许多未教化的毛病。然而在很多地方,那些毛病在女人看来却是极为可爱的。

就好比某些少数民族女儿尊贵,男子卑微。家里世代女人做主,男子不得参与任何家庭会议。

那里若不是只是偏远部落,到是更像绯歌话本里的女儿国。

西北那里的人,女人热情开朗,男人热血豪迈。不同的风俗也让他们有着有别于中原的生活习惯。

虽然不是女尊男卑,男女平等,但却没将女人看轻看低。男人可以撑起业家门户,女人也可以如此,而不被人当成异类。

西北出来的霍二,性情不错,眼界也宽,不似中原大多数男子那般教化迂腐,将女人轻贱。

只见他不以惜春是中原人,用中原礼仪要求惜春,还亲自按着西北最高求亲规格为惜春亲手打猎红眼赤狐,就可以看出来他多年读书做学问,只是读了学,做了学问,没放弃西北汉子的本性。

中原人讲究孝道,女人还讲究三从四德。

惜春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在和西北妹纸闲聊的时候才有一种恍然大悟的心境。

三从中,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说的是女子哪怕做了母亲,在丈夫身前听丈夫的,在丈夫死后也要听儿子的。

而中原的孝道,说的又是子孙晚辈要孝道父母长辈。

那么这个孝顺里,是包括母亲的。

那么既是要孝顺,那为什么还要让母亲听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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