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重生999次后我来了哥谭+番外(92)

作者:苦昼短


谈到阿蝙就绕不开不杀原则,他的这一点也一直饱受争议……我感觉这其中很大部分原因是各类影视作品和恰钱if剧情塑造出的某种“蝙搞不杀这套是不是在养寇自重”的刻板印象,打破刻板印象从我做起!

至少在这篇文里,阿蝙这会儿还年轻呢(怜爱)(被女人钓)(蝙蝠扑腾)(上钩)

第64章

凌晨刚到,戈登就赶到了现场。

警察和医务人员们这会儿刚把第一具尸体从办公楼里搬运出来。

戈登的特别重案处里有两位警官的警龄已经接近二十年,而现在他们看起来都像是肠子被人扯出来了一样恶心。一个医务人员不得不扔下自己手里的担架,因为他忍不住冲到路边的花坛里呕吐。

戈登不想笑话他。他也曾经参加过战争,在芝加哥更是打击犯罪多年,他见过不少的尸体,但他真的从未见过这番景象。

他看向那个被抬出来的受害者。活着的人类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这样的表情,也不会呈现出这种僵白如同石灰的肤色。

那已经几乎不能说是一个人了。

尸体的眼球暴突在眼眶上,几乎能看到眼球后方的血管。他的嘴咧得极大,做出一个狂笑的表情,嘴角因为狂笑而撕裂开来,能清楚地看到他的每一颗牙齿。

“还有多少这样的人?”戈登警长朝他的下属问道。

“至少还有……十一二个吧。暂时没法确认,警长。”下属扶了扶头顶的警帽,他看起来也对受害者的惨状有些无所适从,“凶手似乎在一整层楼里设置了毒气罐子。还好在毒气扩散到其他楼栋之前,那个,呃,蝙蝠侠,就赶了过来,打开了通风装置,帮忙疏散掉了气体。不然这会儿的受害者起码还得翻上好几倍呢……”

戈登走进大楼里,顺着电梯进入已经被彻底封锁的现场,挨个房间查看那些无辜惨死的人。

他不知道他的城市究竟怎么了。在蝙蝠侠出现之后,似乎有越来越多奇装异服的混蛋从黑暗中出现——比如那个红头罩,一个被多次记录下来的穿着戏服四处乱跑的傻瓜,在第一次遇到蝙蝠侠之后就消失了。似乎就是从去年开始,哥谭和整个世界都在变化。像是在星球日报上出现的超人,中心城的那个据说超过音速的闪电侠,还有突然性情大变的托尼·斯塔克,对着媒体宣布自己就是什么钢铁侠……

对戈登而言,这是个极其陌生的世界。他熟悉的世界是属于条子、黒幚、枪炮和杀手,权贵和腐败的世界。

不是属于疯子、狂人、密教和捣乱分子的世界。

“戈登警长。”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在走廊另一侧响起。

那个巨大的黑色影子从窗边一掠而过,无声地落在戈登身边,拉紧了披风。

“我以为你已经走了。”戈登把手插在口袋里,和蝙蝠侠一起看着一具死不瞑目的凄惨尸体,“你怎么看?”

“我觉得很糟糕。”蝙蝠侠的脸上看不出表情,“这是一次无差别的杀人事件,我认为凶手杀死他们只是为了取乐……或者练习。”

“上帝啊。”戈登的手在口袋里握成了拳头,“这就仅仅只是个开始……”

“不。”蝙蝠侠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已经结束了。”

“什么意思?”戈登从那具受害者狂笑的遗体上移开目光,冲着蝙蝠侠挑起了半边眉毛,“你想说这个——恐怖分子,连环杀手,不管是什么的家伙——已经收手了?”

“他没法再犯罪了。”蝙蝠侠转过身,朝门口走去,“他死了。”

戈登沉默了一会儿才消化掉他所说的这条信息。

他的一只手不着痕迹地挪向了悬挂在腰间的枪套,手指虚虚搭在腰带上:“……别告诉我你越过了那条界线,蝙蝠侠。”

“不是我。”蝙蝠侠拉开了房门,沉默了几秒钟才继续说道,“……是斐莉达。她现在还在这里。”

戈登放下了伸向枪套的手。他快步跟上蝙蝠侠,忍不住说道:“你应该把这件事放在对话开头告诉我……天啊,她肯定吓坏了。”

不知怎么,他感觉蝙蝠侠有些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蝙蝠侠带着他又拐过两条走廊的拐角,来到了建筑最深的那条走廊上。这里也是事发时毒气浓度最高的地方,至今空气看起来还有些可疑的浑浊。

警察还没来得及搜查并且封锁这里,从招牌上看,这里只有两间办公场所,其中一家的玻璃大门已经彻底粉碎,玻璃碎片落得满地都是。

斐莉达就在满地玻璃碎片之间,抱着膝盖靠墙坐着,不远处横躺着一具小丑的尸体。

这个绿发男人看起来和外面那些受害者有些相像——比如说肤色和脸上那癫狂的笑容——区别在于他比起怪物,看起来尚且还更像是个穿着戏服,往脸上涂抹油彩的人类。

戈登大步走向那个角落,匆匆瞥了一眼地上那具一看就死得不能再死的尸体。很明显此人在死前经历过一场搏斗,他的喉咙被从一个较低的位置刺穿,但真正致命的还是他胸口那几道几乎并在一起的被利器刺穿的伤口。

“斐莉达!”戈登略过尸体,担心地在斐莉达面前蹲下,伸手试图触碰她的肩膀,“你还好吗?发生了什么?”

“我杀了他,吉姆。”斐莉达抱膝而坐,她的脸枕在双臂上,声音很轻,“逮捕我吧。”

“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小斐。”戈登坚定地说,他鼓励地握住了斐莉达的胳膊,“你会没事的。”

“这个人自称小丑……他来这里找一个摄影师。”斐莉达低声说道,她的目光在走廊中移动了一下,落在小丑脚边的一台相机上,“他一直在大笑……放出毒气……死了很多人……我想阻止他。”

戈登立马捡起那台相机。相机的镜头已经摔出了裂缝,但里面的照片还能查看。

相机里只有一张照片,就是一个男人呆立在门前,整张脸被闪光灯照亮,正在眼神绝望地发笑。

他的背后是一张巨幅油画般的照片,悬挂在墙上。

戈登认得那张照片——这张照片的复制版本不单出现在了哥谭的所有报纸和电视频道中,也在警局被保存备份,放进了警局对“E小姐”的档案记录里。

《底西福涅的降临》。一张独属于哥谭的,包含了权贵名流、密教头目、黒幚杀手、蒙面怪人等元素的宗教油画。

“我明白了……”戈登放下相机,严肃地说,“我得立刻叫人过来把他带走,并且核实他的身份。这些犯罪可能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一样是一个无法控制杀人欲望的疯子所为,而是经过精心的计划……”

“吉姆。”斐莉达轻声问道,“他的尸体……最后会被送到哪里?”

“在警局和法医处做完必要的检查之后,如果无法核实身份或者联系到他的亲属,那他最后会被送到哥谭市停尸间,在那里火化之后埋进公墓。”警长温和地回答了她的疑问。

他蹲下身,靠近斐莉达,用耳语般的轻声说道:“虽然以我的身份不该这么说,但是……干得漂亮,好姑娘。”

斐莉达有些迷茫地朝他眨了眨眼睛。然后,她那张苍白的脸上,绽开一个如水彩纸上的湿痕般浅淡的微笑。

凌晨四点,一个黑衣身影潜入了哥谭市停尸间。她如同猫咪一般轻捷地从天花板上倒吊下来,落到那一排排装着尸体的柜子前。

猫女的手里握着一支小巧的手电筒,她在黑暗中轻车熟路地一个个照着抽屉上的字样,像寻找名贵珠宝般寻找着她今晚的目标。

手电筒的光线照在一个写着{无名氏9#“小丑”]的名牌上。猫女愉快地咪呜一声,把手电筒咬在嘴里,伸出双手去拉动那个装着尸体的抽屉——

黑暗之中,一双眼睛出现在她的背后。随着一声重物划破空气的响声,猫女的后颈被重重一击,她尖叫一声,身体向前倾倒,顿时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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